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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5日9时许,武陟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在监测中发现,《百度贴吧-武陟吧》中一网民发表题为“大封镇。西岩村”的帖子称:“杀人啦听说。杀四个人。不一定准。早上有人讲。。。。。。”经查实,2016年8月25日7时许,苗某去大封村大街买馍时听到旁边有人闲聊说:听说昨晚打架打死人了,有说是西岩村的,有说是赵庄村的。苗某回家后不经核实就把他听说的发到“武陟吧”上面。
8月30日,武陟县公安局对虚构事实,在网上散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苗某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来自武陟网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就会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武陟网警提醒】
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经营者主动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来自武陟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