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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炽阳下亮剑 武陟法院“执”击失信者

转载 绑定手机2024/05/24 08:21: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武陟法院 12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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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 剑 执 行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2024年5月23日早上7时,在焦作中院的统一部署下,武陟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武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令晨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洪涛各带领一组干警,“执”击小标的案件。此次行动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武陟融媒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武陟县某汽车运输公司申请执行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武陟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偿还运输公司41217元及利息。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李某某长期躲避执行。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李某某拘传至法院。承办人首先对李某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再次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所面临的严重后果,最终攻破其心理防线,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失信行为是错误的,并积极和申请人协商,双方达成和解,一次性履行了41000元。

在李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刘某某长期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根据前期全面细致地摸排,成功锁定被执行人的位置,并在此次行动中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刘某某。鉴于刘某某仍然持顽固抵抗执行的态度,最终被武陟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

此次行动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9名,其中执行完毕2件,和解终结2件,司法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11.8万元,搜查2处,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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