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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筑牢干警遵纪守法思想防线,2024年3月28日上午,武陟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旁听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03日13时10分左右,被告人郭某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武陟县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县红旗路与兴华路交叉口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郭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08mg/100ml。
参与旁听活动的干警认真聆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把拒绝酒驾醉驾、安全驾驶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武陟县法院将持续抓好全院干警的法纪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时时提醒、时时监督,常抓不懈,教育引导干警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着力营造法院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