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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接地气的一种审判方式,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2024年5月17日下午,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人民法庭到大封镇大司马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邀请该村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
此案原、被告均系武陟县某村村民,二人因供料和代销亚克力板材发生争议,诉至武陟县法院。考虑到双方均系大司马村居民,案件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沁南法庭庭长宋永盼决定到该村巡回审理该案,并邀请该村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庭审中,法官就供货的经过、结算的方式等相关事实展开了法庭调查,原、被告就均出示了相关证据。
庭审结束后,法官随即与参与旁听的人民调解员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庭审情况,对欠条的格式、诉讼时效、诉讼主体地位等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还就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调解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适用等向法官进行了咨询。
沁南法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巡回审判为契机,不仅方便群众诉讼,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更有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助推诉源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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