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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治素养,5月11日上午,武陟仰韶小学特邀请武陟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陈红梅、武陟县妇联副主席冯丽萍进行《提升法治素养、远离违法犯罪》专题讲座。
陈检察官首先表示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坚决制止和零容忍。校园是求知者的乐园,探索者的天地,而不应成为侵害者的乐土,受害者的噩梦。呼吁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增强防范意识,共同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和谐平安的校园。
接着陈检察官通过知识讲座来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
陈检察官告诉同学们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不做受害者
(1)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2)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当遭到欺凌时要大胆说“不”,并大声呼救,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
通过这次学习,同学们知道了什么行为算是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的危害,提高了同学们抵制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增进了对预防校园欺凌的认识,明确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心理保健意识。“防胜于治,教胜于诸”。本次活动更为有效规范了学生的日常言行,增强了学生文明守纪意识,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素养。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治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以学生心理健康关爱行动为主抓手,引导学生明理、守法、学法、用法,全心全力建设“绿色、健康、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守法,法似一盏明灯
违法,法如一把利剑
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