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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公证双发力,法理相融促和谐。近日,武陟县公证处运用“普法+调解”模式,让一个因遗产公证引发矛盾的家庭重新挽回亲情。
了解情况后,为避免出现“办了公证、毁了亲情”的潜在隐患,县公证处决定先普法再公证,劝导双方平静下来后,细致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告知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赵某儿子生前若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其名下财产赵某老两口及其配偶、子女均有继承的权利,赵某不能因为自己的担心而剥夺儿媳的继承份额。另外,处理不动产,需征得共有人同意,就算赵某儿媳将来出售该房产也必须经赵某等共有人同意,况且赵某儿媳还保证以后把自己的那份过户到子女名下,故赵某的担心没有必要。在公证员耐心释法析理和苦口婆心的劝导下,赵某终于豁然开朗,愉快答应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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