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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年(1663年-1723年)
陈鹏年,字北溟,又字沧州,湖南湘潭人,清代官吏、学者。曾被康熙誉为“天下第一能臣”,他为官清廉,有“陈青天”之称。陈鹏年负责江南河工管理期间针对当时河道淤积、水患严重的状态,制定了《河工条约》,认为河工效力官员因当取其身家殷实,尤必择其才具优长,方可委以重任。陈鹏年在保证各地官员自愿的情况下,严格河员的投报条件,有步骤地进行人员的审核与选用,最终将大批德才兼备者选拔到了河员岗位。
陈鹏年注重河道的科学治理。在清代,河道关系到河防、漕运的顺利进行,陈鹏年要求各地专门建立了河库银,同时加大了河道管理和监督。在治理河道上,特别注重分工,河员各司其职,保证各个环节正常运行,不致有亏。针对运河水道汛期有险情时,部分河段大有崩塌之势,他注重河道治理的空间分流、时间分流。面对江南春夏之际较为严重的涝情,陈鹏年根据时节、人力对水道治理加以时间上的分配。这一系列的措施,对当时社会、民生的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陈鹏年当年治理过的黄河武陟河段
康熙六十一年(1721年)2月,马营口南坝尾再次决堤。陈鹏年上疏朝廷,提出“分引上流、疏引下流”的疏导方案,在沁、黄交汇处老黄河故道开引河,引河水往东南流入荥泽正河。
嘉应观黄河文化博物馆内陈鹏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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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陟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编辑|吴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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