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2月5日19时许,武陟县大虹桥乡某村的安某某驾车把朋友王某某从县城接到本村,然后和赵某、王某四人一同来到本村某饭店吃饭,期间大家喝了大量白酒。23时许,赵某、王某相继离开。安某某对王某某说去郑州找个朋友,就载着王某某准备去郑州,当他们沿S234省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焦郑黄河大桥收费站时,王某某说自己有事不想去了,安某某调转车头将王某某送回家中,自己一个人开车回家。当车行至村中时,安某某酒精发作,迷迷糊糊撞在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上,双方一言不合当即发生肢体冲突并报了警。
当地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发现安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随即上报公安局指挥中心,交警大队接到指令,立即通知辖区交警中队赶赴现场,将其查获。据悉,犯罪嫌疑人安某某持B2驾驶证,平时以跑货车为生。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安某某送检血样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0.43mg/100ml,属醉酒驾驶,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