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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武陟实践丨调解说法理 搭建“和谐桥”

转载 绑定手机2024/03/21 19:36: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武陟司法行政在线 19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现在我已经拿到钱了,你们这个排查活动真及时,谢谢你们”。近日,武陟县谢旗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薪资纠纷,当事人刘老汉连连向谢旗营司法所负责人卫鹏魁拱手致谢。这是武陟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生动实践。

    前不久,谢旗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矛盾纠纷摸排中,排查到了刘老汉存在的薪资讨要问题,这一问题恰好与之前入企排查发现的问题为同一事件,司法所当即决定立即开展调查调解。经了解,2021年8月,刘老汉经人介绍到某制门企业当焊工,工期4个月。期间,由于刘老汉电焊水平与企业需求有差距,企业将其从“师父岗”调换到“学徒岗”,且刘老汉存在遵守考勤制度不严等情况,企业将其工资降为学徒工水平。由于双方在薪酬标准上说不到一块,致使企业一直不愿支付其工钱,刘老汉为此也曾到企业缠闹,更加激化了双发矛盾。

    了解事情原委后,司法所调解员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双方矛盾中寻找折中处理办法。一方面告知企业不支付薪资属于违反《劳动法》行为,如走劳动仲裁程序,企业或许承担更多责任,并会给企业声誉会带来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告知刘老汉按工取酬是法律赋权,但其违反企业考勤规定、焊接质量影响产品质量也是事实,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讨要工钱要依法合理、协商解决,决不能意气用事。接着,调解员从长远发展、稳定和谐角度,劝导企业和睦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劝导刘老汉承认自身不足、降低薪资诉求。经过说理讲法、耐心解劝,双方各退一步,刘老汉愿意接受学徒工薪资,企业按照学徒标准一次性给付刘老汉4个月工资,并另外再给予500元的经济补偿,双方现场签订协议并完成转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武陟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盯紧“中秋节”“国庆节”“亚运会”“一赛一节”等重要节点,坚持排查在先、源头预防,组织“金牌调解团队”、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厂房街区,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实现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供稿:谢旗营司法所 办公室

编辑:黄沙舟

审核:户卫国

投稿邮箱:wzx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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