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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法律援助受援对象未成年人杨某、王某盗窃一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受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前段时间,未成年人杨某和王某在他人的怂恿下,多次到某超市盗窃商品,所盗物品价值6000元左右。案件伊始,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员第一时间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分别会见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其家庭背景:杨某的父母老来得子,平常对杨某十分溺爱,加上父母年纪大,文化水平低,杨某未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致使其结交了不良青年;王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乏父母关爱的他早早辍学在家。了解情况后,法律援助人员积极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对该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援助。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多年来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进行法律教导、思想教育、心理辅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积极引导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辛亚仑
审核:张固图